2024年04月17日
第04版:经开区纵览·综合

同心护“苗” 法润“她”心

我市专题研讨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

本报讯(仲萱 翟进)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4月16日,镇江中院举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走进法院,共商家事纠纷诉源化解新思路、新举措。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孟涛介绍,2023年,该院民一庭共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61件,其中离婚纠纷74件,离婚后财产纠纷23件,抚养及抚养费纠纷25件,继承纠纷39件。与此同时,来自市妇联维权部的相关数据显示,婚姻家庭纠纷占接待来访量的七成以上。随着社会发展和理念转变,如今法院受理的家事纠纷不仅涉及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有时还涉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等。家事案件类型多样,假结婚、假离婚、婚内财产协议、老年人情感需求等新类型案件增多,给司法审判带来新的挑战。

考虑到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具有的特殊性,我市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建立健全符合新时期家事纠纷特点的审判模式,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如建立家事回访机制,对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案件等进行定期回访;建立财产申报机制,在涉及离婚析产的案件中,要求当事人如实填写《财产申报表》,一旦发现某一方当事人有填报不实的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在涉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2022年,市中院精心打造并发布“法至士成”少年审判工作品牌,育法与培德并重。市中院少审庭法官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原创编写新《三字经》,从传统文化中发掘“家教家风”“慈幼恤幼”等渊源,诠释普及“家庭教育”“特殊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律政策。我市还成立了全省首家法院、医院共建的“青少年心理健康基地”,邀请家庭教育指导专家、资深心理医师共同参与保护案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办案中,承办法官一旦发现监护缺位等情况,即刻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发现未成年人存在心理创伤,即刻联系监护人并填写《心理疏导建议表》。近两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1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0余次,开展心理疏导35次,用法庭内外持续的关怀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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