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敬敬 谭艺婷)12月2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相关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了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相关重要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立足人大职责,高质量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为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奋力交出“镇江很有前途”的时代答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更大力度支撑产业强市、创新发展的决定(草案)》并表决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72件,截至目前,已解决138件,正在解决21件,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或作为工作参考12件,代表对建议答复满意率100%。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有效办好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动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2023年度十大类40件市政府民生实事已完成33件,其余7件正抓紧扫尾,均可如期完成年度目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及《关于推动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更大力度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票决。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议案督办工作,深入开展“帮项目攻坚,让企业敢干”专项工作,议案办理和《决定》贯彻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认为《条例(草案)》总体上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研究修改和完善。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关于《2023年镇江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讨论了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意见,并作出相应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同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了“两院”2023年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决定2024年1月上旬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李健在会议结束时作讲话。他指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1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人次,审议议案10件,作出决议决定6件,出台法规2件,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开展“帮项目攻坚,让企业敢干”专项工作和“18部地方性法规回头看”活动,推动了一批问题解决、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建成首家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各级各地人大参观学习80多批2000余人次;全国人大代表魏巧得到总书记的肯定与鼓励,向赵乐际委员长当面汇报,作为六名代表之一在国家公祭日撞响和平大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宗元,副主任岳卫平、张红娣、卜晓放、戴非平,秘书长胡敖成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黄春年,市检察院检察长潘昌锋,市政府秘书长马国进,市中级法院、市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