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溪云路污水互通管工程和供电管沟土建工程延期,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和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溪云路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延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管制时间延长至2024年1月20日24时。
二、管制范围:溪云路(团结河至丹南路路口)。
三、管制措施:
1.溪云路(智慧大道路口至楚桥路路口)实行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通行,禁止大中型车辆驶入;其余管制路段实行北半幅机动车道封闭施工,南半幅机动车道双向通行。机动车辆可从晋元大道、丁卯桥路、智慧大道、楚桥路、丹南路等道路绕行。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道路施工之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强化现场管理。
3.沿线公交路线及站点调整由市公交总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4.请车辆及行人行经上述路段时,自觉遵守本通告的相关规定,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