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
您于2023年4月30日至今,未能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长期不到岗位工作,影响到公司工作,给本单位造成损失。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请你于15日内来本单位说明理由,逾期作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同时我公司将保留追究您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镇江振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