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建伟)12月5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马明龙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提升立法质量,全力保障法规实施,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凝聚更强法治力量。市委副书记、市长徐曙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健主持。
马明龙在讲话中肯定我市立法工作始终紧跟中心大局、紧贴民生期盼、紧扣治理之需,立法作用不断彰显、质效不断提升。他指出,地方立法工作是严肃重要的政治工作,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民的价值取向、管用的实践指向,推动地方立法工作行稳致远。
马明龙强调,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以高质量立法,更好助力在科技创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市、保障改善民生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做优做强,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贯彻、高标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准确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内涵,充分运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载体,聚力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目标,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效。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强立法队伍、保障法规实施,为镇江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法治贡献。
徐曙海强调,全市政府系统要切实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不动摇,聚焦制约镇江发展的堵点问题和市域社会治理的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要着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抓住服务中心大局的关键点,聚焦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新兴行业立法,突出地方特色立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支撑;夯实立法为民的支撑点,恪守“以民为本”的理念,强化“问计于民”的导向,体现“开门立法”的要求,让政府立法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突出守正创新的着力点,在国家整体法律框架内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使政府立法更好地发挥规范地方事务的效用;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契合点,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更大力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持续完善政府支持人大立法的工作机制,全链条压实各级责任,全流程强化工作协同,全力为立法工作保驾护航。
李健要求,要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落实,切实抓好立法规划计划的实施,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责任不落空。要实事求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必须从镇江实际出发,突出有针对、好操作,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加强实施,各级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要善于运用地方性法规履职行权,各级人大要以执法检查等方式确保地方性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卜晓放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和《2022-2026年立法规划新增项目》的说明。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立法咨询专家作交流发言。
市委有关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秘书长,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协社会法制委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区人大常委会和镇江经开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委员,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