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蒋须俊 萧也平
本报记者 栾继业
在丹阳市丹北镇高桥集镇与346国道交界处的公路边,有一家大型超市,墙上“免费法律咨询”的招牌特别引人注目。无论是周边村民,还是南来北往的卡车司机、客商等,每当遇到法律问题和纠纷,都会前来咨询求助。这间“免费法律咨询”室,是由当地退休老支书宦新华开办的。他从人民陪审员到乡村普法宣传工作者,多年来一直用心用情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
宦新华是一名退伍军人。18岁那年,他应征入伍,成为武警镇江支队一名战士,后调武警无锡支队担任部队通讯报道员。从小酷爱文学的宦新华在《解放军报》《人民武警报》《镇江日报》《无锡日报》《丹阳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不少诗歌、散文,被战友们誉为“军营作家”。退伍回乡后,他曾担任过当时的后巷镇华阳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村组合并后,任新弄村党总支副书记。2012年至2022年,作为农村优秀村干部的他被选任丹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职人民陪审员期间,宦新华认真履行陪审员职责,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当好法律宣传员,被乡亲们称为“编外法官”。
近日,在法律咨询室,宦新华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地村民夏和宝宣讲民法典知识。说起开办免费法律咨询室的初衷,宦新华坦言,现在是法治社会,但仍有不少老百姓遇到不懂的法律方面问题,常是一脸困惑、不知所措,如能开设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这也是大家最需要、最欢迎的实事好事。为此,从去年开始,他利用妻子开的超市房屋,特地在二楼开办了这间免费法律咨询室。
从事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以来,宦新华一年接待工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咨询就达100多人次,为群众维权和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较好地解决了百姓们的各类烦心事。一天晚上,村民张老汉领着他刚20出头的儿子小张来找宦新华。原来,老张的儿子几天前驾驶电瓶车不小心撞伤了一个女孩,导致小姑娘牙齿撞坏了几颗。对方家人说种植牙齿很贵,要老张儿子最少赔10万元。可老张近几年因糖尿病并发症和严重的心脏病,家中的钱几乎都被他看病花光了,哪里还有钱赔。
谈话中,宦新华得知小张撞伤小姑娘后,交警部门已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小张承担主要责任,小姑娘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对此,他向老张分析了此次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的最佳处理意见,建议老张思想上不要消极回避赔偿的事,撞伤了人家就要赔,至于赔多赔少的事,开庭前法院可能会先组织双方调解,毕竟小姑娘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负有次要责任,小张撞坏的电动车及自己撞伤住院的医药费也可向原告提出赔偿,所以到时小张可把家庭困难情况如实向原告诉说,得到人家谅解少赔点最好。听了宦新华对此次交通事故的法律知识讲解和分析,此后在法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小张态度积极。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与双方就各自损失逐一依照法定标准进行核定,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计算差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小张赔偿了受伤小姑娘损失4万元。
“得知老张家此次案结事了后,我也很高兴,能把当人民陪审员学到的一些法律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为身边的群众做好法律义务讲解员、宣传员,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也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宦新华表示,乡村振兴,普法先行。通过为求助的群众释疑解惑,可以进一步增强百姓“有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意识。今后,他将继续当好乡村义务“法律顾问”,为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