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润法萱 翟进)案件成功执结时,常有申请人向执行干警送来锦旗致谢,可被执行人送来锦旗的情况并不多见。近日,润州法院执行局干警文尉任接连收到了两面被执行人家人送来的锦旗。
据介绍,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谢某因生意失败欠下债务,名下房产被查封,法院即将拍卖,但谢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法院上门调查也未找到其踪影。后经走访街坊邻居,法院联系到谢某的姐姐,执行干警文尉任才知晓谢某的母亲于前几天去世,最近全家都在忙老太太的丧事,并从其姐姐口中了解到了谢某的近况。
原来,谢某欠下债务后又离婚,现母亲去世,多重打击下已濒临崩溃,谢某姐姐恳请法院暂缓执行,给谢某一点喘息空间,同时承诺等情况缓解后一定配合法院执行。
得知谢某目前所处的困境后,文尉任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方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鼓励被执行人勇敢面对困难,重拾生活信心,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债权人说明相关情况,最终促成债权人谅解并同意法院暂缓执行。
半年后,谢某姐姐带着谢某来到法院报告近况并配合案件恢复执行,案涉房产顺利拍卖成交,法院亦考虑谢某的情况,为其保留了生活性保障费用。这样的执行方式,不仅依法保障了胜诉者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让被执行人谢某既感受到了公正司法的力度,又感受到了善意执行的温度。
在另一起金融借款纠纷的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处商铺,但被执行人却无法联系上,后经多方走访联系上被执行人女儿,执行干警才得知被执行人已生病住院一段时间,其家属也希望法院赶紧拍卖案涉商铺,能尽快偿还银行债务,少些利息支出,被执行人住院也急需用钱。
但该案的焦点在于,案涉商铺目前出租给案外人开水产店,经初步调查虽符合带租拍卖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带租拍卖需由承租人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而水产店老板一听说要打官司就嫌麻烦不愿意配合,使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不执行?债权人、债务人利益都受损。面对“两难”抉择,执行干警文尉任灵活运用执行方式,一方面对承租人释法明理打消其顾虑,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对案涉房产现状的认可。随后又多次与执裁庭沟通,最终寻找到了最佳解决方案,后案涉房产顺利带租拍卖成交,申请执行人债权顺利实现,被执行人亦解了燃眉之急,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