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晨飞 曹书院)“生鲜灯”一照,美颜加身,蔬菜肉类变新鲜?连日来,润州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11家农贸批发市场以及部分售卖农产品的大中型超市开展禁用“生鲜灯”专项宣传整治行动。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2023年12月1日起,肉类、海鲜、果蔬等食用农产品将禁止使用“生鲜灯”。
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告知书等手段向经营户宣传《管理办法》新要求,告知经营者禁用“生鲜灯”的相关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督促经营户及时更换合法合规的照明设备。
润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持续加强《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引导、诚信经营,杜绝利用灯光为产品“遮丑”,还原食品“本色”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