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京法萱 翟进)11月20日上午,谏壁法庭副庭长束放成敲响法槌,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在京口经济开发区上堭村法治小广场开庭了。
庭审条件虽简单,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并不简化。在这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被告吴女士骑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时,与相对方向直行的原告小萍发生碰撞,致原、被告受伤,两车受损。
法庭辩论环节,小萍口述“还原”被撞后的细节,认为被告当时不仅不道歉,甚至态度还很嚣张。“其实,我老公与被告的女儿是同学,如果当时有话好好说,大可不必法庭上见。”直爽的小萍说出心里话。
根据法律规定,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符合相应情形,作为原告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庭审中法官明确:原告受伤较轻,未申请伤残鉴定,其主张的赔偿项目,法庭将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决定支持与否,并计算或酌定出对应金额,按照原、被告的过错程度确定被告最终需赔偿的金额,择期做出判决。
另一起现场开庭的继承纠纷案件,涉及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且被继承人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姓名与户籍和遗嘱中的姓名均不一致。由于原、被告之间并没有较大矛盾,只需通过核定被继承人的居民身份信息,即可结案。双方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此次巡回法庭邀请了人大代表、村干部列席旁听。记者注意到,庭审过程中,很多村民停下脚步驻足观看。两场庭审结束后,简易审判台变成了普法讲台。村民王奶奶拉住法官询问:她家里可能也涉及房产继承事宜,“什么是遗产继承,顺序究竟是怎样的?”束放成用“法言俗语”告诉她,继承就是自然人死亡后,把财富传承下去,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三种情况……
据了解,京口法院此次选择的2个庭审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性。一是结合近年来逐渐增多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多,项目繁杂,老百姓不一定理得清楚,因此需要“审理一案,普法一片”;另一个案例则是针对乡村中因种种原因导致户籍、身份证、房产证姓名错误的情况,用最通俗的语言向村民“说法”,教他们遇到类似问题怎样处理。
“矛盾在哪里,法庭就搬到哪里”,这场开在村民家门口的审判,最大限度方便了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并成功化解,也让司法温度在法庭的服务中持续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