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禹 张驰川)近日,扬中市检察院联合扬中市民政、扬中市妇联等部门开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培训班。扬中市监护监督员,各镇(街、区)儿童督导员,各村(社区)儿童主任,未保工作站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扬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俊宣读了《关于命名江苏省“苏童成长”社会践习基地示范点的通知》,其中,扬中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被命名授牌。
扬中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樱现场授课,她以《依法能动履职 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为主题,就如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切入口,详细解读了扬中市检察院联合9部门出台的《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重点讲解了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的工作流程、协同机制。同时以案释法,讲解涉未案件办理中督促监护令的制发依据以及监护人监护职责的相关法律规定。最后,王樱阐明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六大保护”出现任何一块短板都会带来“木桶效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保障、关爱帮扶力度,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不让一个孩子在成长路上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