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正驰 张驰川)近日,镇江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印发《镇江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等级评定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评定办法结合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办法》将全市73家机关单位纳入参评范畴,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机制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办法》明确,评议活动包括组织申报、自查自检、组织评定、评定结果四个步骤环节。镇江市普法办将对“谁执法谁普法”十佳单位采取跟进回访、经验推广、学习观摩等形式加强指导推广。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该考核等级评定将实现一年一评。等级评定结果作为“八五”普法考核、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和法治政府示范点创建的重要依据,作为市年度综合考核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指标得分的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