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史玉华)从2023年10月1日起,丹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中实施。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并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规定失能等级标准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需要选择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或亲情护理服务方式,享受300-1500元/月的护理补助。
为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顺利实施,丹阳市自9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护理服务机构进行了申请受理。截至9月底,丹阳市共受理了35家机构,其中评估机构3家、入住护理机构5家、上门护理机构27家。经过材料审核、现场评估、公示,已有21家机构成为丹阳市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其中评估机构2家、医疗机构(入住机构)1家、上门护理机构18家。同时,已分批次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