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艺婷 通讯员 施一成)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10月10日上午,市人大召开《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非平、副市长黄春年出席会议并讲话。
就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戴非平强调,要学好法、加强学习宣传,开展分级分类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着力提升公众感受和宣传实效;要用好法、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彰显农贸市场的公益属性和社会效益,维护好市场交易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要守好法、做好人大监督,全市各级人大要持续做好对《条例》贯彻落实的监督推进,有效助推我市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黄春年在讲话中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条例》和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开展高频度、多形式、广覆盖、全视角的宣传教育,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要齐抓共管、确保高效施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严格督查、确保奖罚分明,多举措保证《条例》实施效果。
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就贯彻实施《条例》下一步打算和举措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