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姚镇泷)近日,润州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接到市民举报电话,反映某私营企业拖欠员工3个月的工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权益,并给劳动者的生活带来严重困扰。
接到举报后,区劳动监察部门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对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在确认该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后,决定采取行动维护劳动者权益。区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该企业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下达法律文书。劳动监察员告知企业负责人拖欠工资是严重违法行为,并强调公司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报酬,要求企业主动履行支付义务。最终该企业支付了拖欠3个月的工资合计14万元,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