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浩 巫建文 戴丛彬)为督促船舶水污染物按规定要求“应交尽交”“应收尽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日前联合市海事局通过船舶报港信息系统提前研判,对辖区5家港口码头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行动。
两部门联合对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储备粮镇江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港港务有限公司、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和东港港务有限公司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情况、接收转运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共检查港口企业5家,检查到港船舶25艘次,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
下一步,交通、海事两部门将继续巩固港口船舶污染整治工作成效,落实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将“船舶、船员、港口码头、航运企业、通航环境”五个方面全部纳入一体化监管范畴,全链条治理,以更广的范围、更严的监管、更多的方法实现全面从严治理,深化船港联动、海江河并举、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为全面加强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