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常文金 本报记者 翟进
扣住“稳”的关键点、找准“进”的切入点——去年以来,镇江市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2550件,涉案金额94.42亿元,以司法救济让资源配置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镇江中院获评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八城同创”工作先进集体,连续2年获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甘露奖”,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首批“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以“优”为先提升企业满意度
企业“需求清单”就是法院的“履职清单”。镇江法院不断强化用户思维,从经营主体需求出发,努力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步”,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对司法服务保障的满意度。
为进一步倾听民营企业家呼声,2月15日,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亚军一行赴江苏润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零距离”问需于企,“面对面”征求意见,切实以精准司法服务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整合近年来全市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做法,镇江中院围绕“立、审、执、破、治”各环节,推出创建“镇合意·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品牌42条意见,入选镇江市“十大法治事件”。
今年上半年,镇江中院围绕镇江市委“项目攻坚突破年”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聚焦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行动方案”,聚焦企业需求、改革赋能、人性执法、产权保护和困企救治,推出5个方面15项提升举措,进一步放大“镇合意·法助力”司法服务营商环境品牌效应。
全市法院积极搭建服务联系企业平台,建立两级法院领导分片联系企业制度,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民营企业服务月”“法润民企”等助企活动,收集并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落地投产。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走访各类企业221家,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难题240个,编印并发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普法资料6类3000余册,结合审判实践以案释法、用法纾困,促进企业源头风险防范、合规依法经营。
以“快”为要新模式解纷争
对商事案件当事人而言,时间意味着效率,速度决定了利益。为尽快解决民商事纠纷,镇江法院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今年以来,诉前调解结案20698件,诉前调解成功16762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80.98%。
全市法院充实民商事纠纷联合化解力量,联合司法行政机关设立驻法院调解工作室47个,选聘专兼职调解员93名,联合业务部门法官、法官助理,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服务等民商事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减少程序性事项占用诉讼期限。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一审商事案件立案21559件,诉前调解成功1711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9.36%,全省排名第3位。
此外,全市法院推出“诉讼服务、一站到底”品牌,在诉讼服务大厅推行全过程辅导、全时段办理、全要素服务、全方位评价的“优+”诉讼服务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全流程”诉讼服务。建成“一站式”法官联络平台,面对“法官忙”与“企业急”着力破解联络难题。
以“破”为立激活市场资源
“镇江中院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我们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将一如既往关注镇江,有机会还会再来镇江投资。”近日,镇江中院民二庭在办理镇江东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坚持公平、公正、高效原则,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和相关各方合法权益,收到北京东源环宇国际顾问有限公司的感谢信。
“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镇江法院积极找准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对于诚信经营、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其脱困重生。
镇江法院探索推进破产预重整机制,出台《破产预重整工作指引》,规范预重整程序适用,精准识别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并启动预重整。
破产管理人既是破产债务人财产的“管家”,又是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助手。
镇江中院不断健全完善管理人选任和考核评价机制,扎实做好管理人晋级、降级和淘汰工作,念好市场化方式调节“紧箍咒”,将管理人报酬与其工作效率、办理时限、结案时间以及承担风险等因素挂钩,通过正反双向考评方式强化管理人勤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