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刘健秀 常文金
本报记者 翟进
执行工作是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扬中法院紧盯“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努力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70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99.8%,执行到位金额1.96亿元。
协调联动聚合力
近日,扬中法院与各镇、街道等单位联合举行“共化执行难”网格化执行工作站共建协议签约仪式。该协议旨在通过人民法院与各镇、街道等单位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查人找物、文书送达、矛盾化解、执行宣传及合作培训六项工作机制,实现“网格化执行工作站”的实体化运行。
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变的既是思路更是力量。扬中法院紧紧依托扬中市委坚强领导,既夯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又统筹各方资源、强化协调联动,牢牢把握执行攻坚的主动权。
与扬中市司法局建立“强制腾空+公正”工作机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健全不动产领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局、检察院建立健全打击拒执犯罪机制……2023年以来,伴随着一项项“含金量”很高的工作机制的落地生根,执行攻坚增添了强劲动能。
目前,扬中法院已与32家单位建立健全“查人找物”“失信联合惩戒”等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执行难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并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的双向发力,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车辆、保险等财产信息实现全网清查,执行案件办理效率和财产处置力度得到了有效提升。
“柔性”执行护发展
“杨法官,现在公司经营状况正在好转,如果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企业将失去最后一丝希望。等货款一到我们一定立刻给付案款。”2022年8月,某电气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对执行干警杨国栋说。
五年前,某银行借给某公司400余万元,因该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某电气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法院综合研判,认为如采取“放水养鱼”方式执行此案,给予某电气有限公司一定时间,不仅能够使助力企业生存发展,而且也能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
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在阐明利害后,双方终于坐到一起协商,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一定抓住这一时机,努力扭转资金状况。今年上半年,被执行企业资金回笼后,将400余万元一次性汇至申请执行人账户。
这是扬中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载体,只要有利于企业发展,在执行工作中,就要依法尽可能为企业生存发展提供便利。” 扬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彤说道。
近年来,扬中法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既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坚持因企制宜,做到“放水养鱼”,避免“竭泽而渔”,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扬中法院还注重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先后为296家失信企业修复信用,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添砖助力。
维护权益不“休眠”
2010年,徐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林某借款10000元并出具借条。后林某数次索要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支持。2011年,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5月,执行局终本管理组接手案件以来,反复查阅卷宗,多次与申请人林某沟通,一同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最终联系上被执行人徐某,徐某将本案执行标的一次性结清,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执行旧案就此执结。
“终本并不意味着终结,只要仍有一丝希望,执行工作就不能停歇。”扬中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有斌表示,建立终本案件动态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恢复执行,让终本案件不再“沉睡”,有利于加快终本案件的良性运转,努力将胜诉当事人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近年来,扬中法院坚持严格规范管理终本案件,为终本案件配置“专职管家”,对于“执行不能”案件,持续跟进执行措施。同时,建立常态化的终本案件评查机制,定期对各类终本案件开展集中评查活动。2023年以来,该院对266件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结案193件,执行到位金额8181.74万元。
民之所需、干之所为。扬中法院将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