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明星 童泳畅
“真是谢谢扬中城管,我也知道这些白泥浆漏在路面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没想到你们会考虑我们这些外地货运司机的难处,扬中市执法部门真的很人性化,今后我一定遵守规定,做好车辆密闭措施,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了。”在收到退回的2000元罚款时,赵某激动地说道。
渣土车抛撒滴漏,不但污染路面,影响市容市貌,还给城市保洁工作带来很大的负担。近日,扬中市城管局查处一外地渣土车抛撒滴漏案件,此为新修订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后,该市第一例渣土处罚案件。
日前,扬中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迎宾大道、扬中大道、三二线等道路上漏着大量的白泥浆,污染严重。执法人员随即沿着污染痕迹一路追查,在新扬高汽渡发现了造成该污染的运输车辆。执法人员立即叫停该车辆,并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核实,当事人赵某(山东菏泽人)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鲁RP3**1装载白泥浆从镇江运往姜堰,在途经扬中时,因白泥装载超重、潮湿,且车辆未规范密闭,造成沿途泄露、遗撒,污染了路面。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一方面联系环管中心安排洒水车对受污染路段进行冲洗;另一方面依法登记保存了涉案车辆,并对其涉嫌沿途泄露、抛撒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八项,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据此,执法人员拟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赵某对拟处罚结果表示接受,并出于结案的便利性,预付了7000元暂存款。
案审会上,办案部门提出了处罚建议,但案审会成员在集体商议时,考虑到当事人为外省个体货运司机,属特殊群体,经营不易、谋生辛苦,尽管抛撒滴漏现象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路面污染,但事后积极配合相关整改工作,并采取了补救措施,本着“首违从轻处罚”的原则,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执法的“温情”和城市的“温度”,最终未采纳办案部门原7000元的处罚建议,决定对赵某处5000元罚款。
2000元对于行政处罚而言或许不多,但对于一个普通的货运司机却不少,此案虽依法减少了处罚金额,但却释放了更多的社会善意,既实现了情理法相统一,又增强了当事人知法守法的自觉意识,也优化了扬中的法治和营商环境。
下一步,扬中市城管局将继续采取常态化管控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严查渣土车抛撒滴漏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扬中市城管局特别提醒,渣土车在装车上路前必须把轮胎、外部冲洗干净,避免带泥上路,所有车辆必须采取全程密闭运输,避免发生滴漏、散落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