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磨子顶路以西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表和出让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0.60.42:8180/)(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不接受现场书面、电话、传真、邮件、口头等方式申请。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三、竞买人在提出申请前,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CA证书后方能参加网上申请。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大厅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1-88968012。
四、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出让文件,按规定程序参加竞买。竞买人可通过网银系统或到指定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时间安排:
1.下载资料: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22日;
2.申请、缴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30日下午 4时止;
3.挂牌时间: 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1日下午4时止。
六、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确认成交结果是否有效。竞得人应在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持对应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公章到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竞得人,由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其成交结果有效,成交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记录为准。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对不符合要求的竞得人,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竞得人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
土地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若按约定进度缴款的截止日为非工作日,则该缴款截止日可顺延一个工作日。具体缴款截止日期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
十、申请人须全面、仔细阅读相关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方咨询。从提交网上报价开始,即视为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十一、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本期拟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原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注销原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将不另行通知。
十二、本公告内容如与出让文件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出让由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报名联系地点: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赵声路与宜侯路交叉口)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1—81989109,
80758509
传真:0511-83177795
本次出让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jsmlr.gov.cn/zj/
http://221.230.60.42:8180/
特此公告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2023年度镇江新区第三期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块一览表
地块号土地坐落用地面积 出让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供地条件产业类型出让年限建筑系数规划指标投资强度(万元/亩)挂牌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备注平方米亩平方米亩绿地率容积率 新区(工)23-3-2磨子顶路以西1149017.21149017.2工业用地净地有机化学原料制造38年≥43%≤6%0.60-2.00≥4707242145新区(工)23-3-3秀山路以南镇江泓光轨道设备有限公司以东718010.8718010.8工业用地净地纸制品制造业30年≥55%≤7%1.50-2.00≥2903091.562小计1867028.0 18670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