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冰冰 朱丽萍)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自7月1日起,句容市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标准,将惠及句容全市4826名困难群众。
句容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4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暂不提高,句容标准仍为每人每月1705元;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2326元,其他困境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