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蒋晓波 古瑾)江苏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前不久正式出台。7月24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精神,我市人社部门正对市区退休人员2023年养老金调整工作进行部署,新增待遇将于7月底前补发到位,我市市区预计约26万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政策由省统一制定,调整办法的框架结构与去年基本一致。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政策倾斜。2022年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养老金调整到位后,人社部门将通过江苏智慧人社和支付宝APP推送养老金调整到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