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云明
现在的书籍体裁和门类越来越多,价格也相对低,再加上网络文学、各种电子书的出现,开口借书的人已经不多了,但偶尔还是会有。
我从初中开始借出过磁带、武侠小说现、诗集,工作后也借出过诗集、长篇小说……基本都没有收回来的。吃一堑长一智,后来学聪明了,自己必须要的书,要么说没有,要么找借口不外借,只有那些可要可不要的书才可以借出,还不还么算了,反正家里早已经有很多书了。有此心理准备,也就不会因为朋友长期不还书而纠结和气愤了。其实,借书的习惯古已有之,而且还有很好的积极作用。清代文学家袁枚创作的散文《黄生借书说》,开篇即提出“书非借不能读也”的观点,告诉人们书不是借来的就不能去抓紧时间,认认真真地去读一下;自己买来的书可能会一天拖一天,长期读不完;而那些家里收藏千书、万书的人,他们的书可能只是个摆设或装饰。
但大多数读书人还是认为,只要是经济条件允许,最好不要轻易开口借书。如果你说要借过来看看,在你说要借的一瞬间,你就已经把书从知识的定位改变为消费品的定位。换而言之,你可能会失去一个朋友。原因很简单。你连为自己投资获取知识的这一丁点东西还需要别人的资助,你本身在读书人的眼中就是一个极其不上进的人了。
比如我爱的书,推荐你了,你觉得不错就自己买一本,所以最好没必要去借。更可恨的还有一种借书人,他自己本来就不喜欢看书或者说没有闲心看几本书,还要经常向朋友借书,好像是在用别人的知识和财物来装饰自己的斯文或空虚。
在古代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书更是很珍贵的财产,不可能人人家里都会有足够的书,所以很多读书人都要互相借书,但要遵守好借好还,再借才不难的规矩。那时候借书往往是自带纸笔去主人书房抄书,而且还要跟主人关系极好的朋友才有这个资格。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为了掩饰因偷书被打的尴尬,于是说出:那不叫偷,叫“窃”,而读书人的事情,是不能叫偷的。从此“窃书不能算偷”成为读书人非正常渠道获取书籍的借口。
可以说,书是读书人的命根子,它和政治家的嘴、战士手中的枪、农民肩头上的锄头以及资本家兜里的钱、工人手里的工具一样的重要,所以,清末藏书家叶德辉在书架上贴个条子“妻与藏书,概不出借”,可见读书人对书的敬重和珍视。
要知道,一张纸,一本书,现在看来是很普通廉价的事,可要是在古代,由于印刷技术和造纸技术的落后,再加上运输成本很高,有人测算过,即使在造纸技术比较高,并且有了活字印刷的宋代,一本书的价格也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一两千元。可见,在衣食和生存都成问题的古代,读书实在不容易。书价的昂贵也是古代的书籍能够被人长期收藏、借读、赠予,并且代代相传的原因。
而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是借出去的书如同泼出去的水,很少有收得回来的。主要原因是借书人基本上是亲戚朋友,这本书对我也不是很必要,就不好意思催问或开口要,时间一长,可能连借书人都忘记了还有此事。还有就是借书人长期见不着一面,等时间长久了,也不好意思开口要了,免得为一本书引起尴尬,就算是送给朋友一本书吧。当然,还有的借书人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要还,借书只是变相的讨要,等主人左问右问,他都找借口推辞或搪塞,到最后干脆说书丢失了。会做人的呢会说要不要还点钱让主人重新买一本,但朋友之间又不好意思开口要钱,只好作罢,而有些人呢连这种客气话都不愿意说一下,理所应当的把别人的书占为己有。
正因为借出去的书很难再收回,所以有前人已经总结出“书只能送,不能借”的道理,意思是说与其借给他,还不如一开始就说是送给他得了,反正结果都一样,“送”比起“借”还更有人情味、还显得更大方,当然前提是自己可要可不要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