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记者从13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获悉,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据介绍,审判理念现代化是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首要、关键任务。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同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据悉,在加快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方面,人民法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上级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高级法院监督指导的更重责任。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方面,要科学规范设置组织机构,对专门法院、专门法庭、法院内设机构建设,解决好设置规范、职能行使协同、体系运行高效等问题。通过法院机构职能体系改革优化,为审判体系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人民法院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以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为重要抓手,调动队伍积极性、提升审判质量。通过设置服判息诉率、案访比、“案-件比”等指标,引导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这其中,以1∶1“案-件比”为最优,即老百姓的一个“案子”,进入诉讼程序后一审案结事了,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设置“案-件比”作为评价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