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正驰 张驰川)近年来,我市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法治乡村建设总体要求,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强基层基础,促进民主法治创建规范有序。通过召开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现场协调会等举措,进一步压实责任,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作为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加速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基础性工作。完善民主制度,调动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组建乡贤联谊会,弘扬乡贤文化,发挥社会各类人才、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推善治善举,促进民主法治创建“三治”融合。推动全市健全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增强民主决策参与,对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通过村民议事会、民情沟通日、村民说事等民主自治形式,积极征询村民意见建议。在全市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相继组织“美好生活·德法相伴”等巡回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深化农村移风易俗主题教育活动。
赢民心民意,促进民主法治创建共建共享。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在提供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纠纷等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当好法治宣传员、兼职调解员和民意收集员。以“12348镇江法网”为依托,进一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运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网上法律服务。鼓励和扶持农村法治文艺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