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润法萱 翟进)近日,润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员葛锦玉化身跑腿员,通过代为缴纳一袋“沉甸甸”的赔偿款,妥善化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今年6月,秦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交叉路口时因疏于观察,与步行至此的李某发生碰擦,致李某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李某向秦某索赔误工费、营养费、打车费、精神损失费、护工费、复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但秦某却认为对方索赔金额过高, 且部分索赔费用不合理。后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李某将秦某诉至润州法院。
案件被分流到诉前调解,由诉前调解员葛锦玉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李某认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均是依据医嘱提出,自己的诉求合理合法,秦某则认为李某系过度医疗,扩大损失,并声称自己做小本生意,无力赔偿。
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葛锦玉围绕双方的分歧展开针对性调解,并耐心释法明理,尽力劝导说服,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经过多轮沟通协调,促成双方达成一次性履行2000元的赔偿方案。
但怨气未消的秦某却在后续履行过程中,以做生意无时间履行、硬币清偿等方式有意“刁难”。为解决纠纷,葛锦玉迎难而上,主动来到秦某做生意的市场代为领款,并背着一袋重达10多公斤的硬币来到银行缴存。最终,等待了近两个小时,硬币才清点完毕。这袋沉甸甸的硬币背后,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肯定。事后,李某得知此情况,向葛锦玉的努力付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