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扬法萱 翟进)近日,扬中法院执行干警化身“福尔摩斯”,从巧解手机号入手,打通了执行“堵点”,促使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执行款。
据了解,2010年,张三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李四借款10000元并出具借条。因张三未按约偿付,李四奔波催讨均未索回一分钱,无奈之下向扬中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张三须偿还李四10000元,张三始终不履行法律义务,李四于2011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查人找物。因原址拆迁,被执行人现住址未能找到,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也未能联系上被执行人,也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最终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扬中法院执行局终本管理组接手该案以来,反复查阅卷宗,多次与申请人沟通,一同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承办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号码拨打后发现确实不是被执行人,而申请人称这个号码10多年前是被执行人的,现在他不确定是否继续为被执行人所用。其实,早在10多年前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也拨打过该号码,发现并非被执行人,终本管理组承办人认为申请人有可能记岔号码,于是承办人尝试调换号码末尾四位数字顺序后,通过查询发现其中一组号码恰好为被执行人所用,最终根据该号码成功联系上了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接到电话表示确有其事,但是当时开完庭就再没有人联系他了,以为案件已经结束。经核实后,被执行人主动将该案执行标的一次性结清,申请人收到全部款项后也向法院出具了结案说明,一起长达10余年的执行旧案就此执结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