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景泊 通讯员 王易)“警察同志,我们在厂里水塘中捡到一只鸟,看着有点像小红隼。请来看一看!”日前,丹阳市公安局司徒派出所接群众报警,辖区工业园某食品厂内发现一只疑似保护禽类。
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至现场,发现报警人已将捡到的这只“萌”禽妥善安置在了纸盒中,盒内铺有棕色毛巾。初步判断这是一只红隼雏鸟,棕黄色羽毛,身长约20厘米,没有明显外伤,羽毛有些潮湿,不会飞。民警走近它时,它瞪着大眼睛警惕地四处查看,模样非常可爱。
民警将这只红隼雏鸟小心翼翼地带回所内安置,并联系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带回作进一步检查。后经林业局工作人员鉴定,这只雏鸟确为红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司徒派出所民警虞家俊提醒大家,如果市民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用实际行动维护和谐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