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蒙 翟进)5月26日,润州法院通报少年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没有高高的审判台,法庭布局宽松、温暖而不失威严——这是润州法院专门为少年审判案件设置的升级版“圆桌法庭”。只要是“涉少”案件,都在“圆桌法庭”里“谈”。
据润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之祥介绍,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智发育尚未成熟的特点,圆桌审判创造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接受审判的法庭氛围,最大限度减轻他们的恐惧、抵触心理压力,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人文关怀。该院始终在离婚、抚养权等各类民事涉少案件中贯彻未成年权益保护最大化原则,截至2023年4月,法庭八项审判质效指标均优于全省法院平均值。
润州法院在全市首创“婚姻案件涉青少年权益告知”制度,对婚姻案件当事人扩大范围至可能的利害关系人,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发放《告知书》,避免因家庭破裂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建立回访制度和心理疏导制度、评估报告制度,对于案件的处理可能对青少年产生的影响做出评估。近年来,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重新违法犯罪的,无一件错案,无一起投诉,无一件申诉案件。
金山湖人民法庭庭长王刚发布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既有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也有涉未成年人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办?约定的抚养费用如何承担?离婚后双方均不愿抚养婚生女,法院怎么判……法官以案说法,明确提出:夫妻平等享有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此外,随着社会发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有所增加,提醒学校、老师、家长,一定要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监护的法律责任,不断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规避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