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丹 翟进)近日,丹阳法院执行局对丹阳市导墅镇一处厂房进行了强制执行清场。此次行动出警25人,在多名人大代表、检察官现场监督下顺利清空厂房达10381平方米。
据悉,丹阳法院在执行一起担保物权案中,依法拍卖该案抵押物——丹阳某钢结构有限公司一处厂房。拍卖过程中,该厂房的四家实际使用人分别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带租拍卖,经法院审查后驳回了相关异议。
随后,丹阳法院执行局向厂房使用人送达了清场公告,要求使用人限期搬离。但期限届满后,使用人仍在厂房内继续生产。执行人员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多次至厂房内督促使用人搬离,使用人既未及时搬离也未向法院书面申请继续使用。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资产处置进度,近日,丹阳法院执行局对该厂区进行强制清场。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拉起警戒线,对厂房内的租户逐户清查,对仍在生产经营的租户耐心解释和疏导;对态度激烈的商户严肃告知其拒不搬迁将面临法院的处罚。最终,该厂房内所有工作人员于当日全部撤离,丹阳法院在厂区大门上张贴了电子封条,此次清场行动圆满完成。
此次强制清场行动合法、有序、规范,执行干警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了部分丹阳市人大代表、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全程监督见证,既贯彻了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又彰显了严格执行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