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向然 张亮 张驰川)为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突出整治实效,我市印发《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信息周报、工作月报、阶段调度、工作总结等制度,定期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建立线索处置机制,对问题线索按照登记、移送交办、核查、复核的程序及时妥善处理处置;建立整治销号机制,对复核认定属实的问题线索要求限期整治,并由市专项办进行书面或实地核查,验收认定后予以销号;建立督导督察机制,市专项办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督导督察,对线索核查不力、问题整改敷衍的,市专项办采取函询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