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用地单位申请,我局拟对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拟用地单位地块坐落项目名称面积(平方米)用途供地方式备注1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镇江高新区特教中心西北角,春晓路以南春晓路口袋公园建设项目3613公园与绿地划拨
凡对以上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本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限: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1日,共7天。 受理地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南徐大道298号高新大厦 邮政编码:212021 联系电话:0511-820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