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05日
第02版:要闻

丹阳以自然村为单位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 周迎 通讯员 马雨秋)日前,丹阳市部署专项行动,聚焦城乡接合部、“四沿”“五旁”三个空间,通过“三有、三定”的工作举措,全方位、深层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再掀建设美丽乡村新热潮。

根据江苏省、镇江市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丹阳市多次组织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讨论会,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机制和工作标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区、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有成效。

以自然村为单位,丹阳市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整体提升的原则,倒排工期,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月,3-4月、8-9月分别进行两次集中清理。由7个部门组成4个专项督查评估组,分片包干,每组每月督查和“回头看”不少于4次,检查自然村数不低于负责片区的25%,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做好跟踪销号。至9月要完成2796个自然村的督查全覆盖和问题销号。每月印发工作简报,通报工作情况。

政策推进的同时,保障工作同步跟上。丹阳市安排村庄垃圾清理行动专项财政资金,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细化到镇(区、街道)具体项目,开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常态化督查,每季度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在丹阳日报公示。丹阳市人居办依据日常工作、明察暗访、部门反馈,结合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开展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奖补等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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