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小敏 林兰)“感谢你们给我讲解政策,我才知道重新就业了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了。多领的3032元钱,我愿意全部退回。”近日,居民孙女士来到京口区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动退还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
近年来,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期间,出现再就业、死亡等不符合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但是本人或死亡人员亲属不主动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停失业保险待遇,将会导致发生失业保险基金流失的情况。
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京口区就业管理中心定期开展社保基金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业务操作和办理,做到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建立了常态化数据信息比对机制,工作人员在每月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前,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查询比对发放人员名单,核查申领人员异地就业情况,掌握申领人员的就业动态信息;对省人社厅筛查失业保险金违规疑点人员数据及时核实,省内通过江苏省一体化人社平台比对核查,省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确认失业人员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工作人员一旦确认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事实后,将全力追缴。针对逾期不退或者拒不退还的,工作人员通过EMS寄送《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的通知》,务必做到告知无遗漏。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起,京口区已追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的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