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小花)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日前,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镇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镇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七条,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解决垃圾分类设施落地难的问题,明确新、改、扩建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可以有效解决垃圾分类设施“落地难”的问题,减少“邻避效应”(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解决收运处置全过程规范化问题,分别对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进行详细规定,形成垃圾分类管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闭环制度体系。解决权责不清和机制不顺的问题,进一步厘清部门与属地政府职责,解决职权职责不清问题,理顺垃圾分类管理执法体制,提高管理实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