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用地单位申请,我局拟对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拟用地单位地块坐落项目名称面积(平方米)用途供地方式备注1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西起檀山路,东至九华山路南山路(檀山路-九华山路)综合交通改善工程18224.1城市道路用地划拨
凡对以上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本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6日,共5天。 受理地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润州分局
联系地址:金润大道1016号 邮政编码:212001 联系电话:0511-8705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