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永峰 方良龙)记者从3月24日举行的镇江市房建市政类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控培训会议上获悉,我市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类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消除了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盲区。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小型工程事故呈现频发、多发趋势,但在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中,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尚属盲区。去年市委、市政府对小型工程提出监管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委办、市住建局及时出台政策,扫除了小型工程的监管盲区。
该项政策的适用范围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根据行政审批改革相关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各市(区)可细化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小型建设工程的监管范围。
政策提出,镇(街道)对辖区内小型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小型工程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及时处理投诉等职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镇(街道)做好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肃查处小型建设工程所涉及的非法用地、非法占地、非法建造以及违反城镇规划、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生态环境、消防违法违规等行为,并对小型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行业指导。建设单位或业主对小型工程的安全生产负首要责任。
培训现场,市建管处(安监站)总工、高级工程师刘伟应邀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分享了各类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控要点。各市、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负责房建市政类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