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9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提升执法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出台九项执法监督措施

本报讯(杨阳 张从潇 张驰川)日前,镇江市依法行政办、市司法局出台《关于推进规范执法柔性执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九项举措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实行行政检查清单管理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清单制定和公布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现重点监管全覆盖。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建立完善法制审核程序制度,细化法制审核要法度,编制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员。

推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行政执法事项制定裁量权基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在行政执法文书中充分体现本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适用法。

着力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赋权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增强配齐综合执法力量,做到执法规范“八个统一”:统一执法公示、统一培训管理、统一执法流程、统一通用执法文书、统一执法装备、统一执法用语、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案卷管理。持续推行基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考核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全员在线培训。培养“一岗多能”复合型执法人员。

持续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网上办理”。优化证明事项清单,细化工作制度机制,逐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范围。强化数据互联互通,健全事中事后核查制度。

大力推行涉企行政指导工作。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涉企行政指导服务清单。开展行政指导,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尊法守法、防控行政违法风险,为经营主体提供针对性技术指导。从严把握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执法的边界。

加大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制定和完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在执法过程中建立涉企“不予、减轻处罚”“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档案记录。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执法过程中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流转。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加大“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的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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