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9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特别关爱送给“特殊女性”

润州司法部门“个别化矫正”助她们迎新生

本报通讯员 浦伍 程伟

本报记者 沈湘伟

3月8日,记者从润州区司法局了解到,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据润州区司法局徐子强局长介绍,目前,润州区共有1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其中女性矫正人员占到28%。她们中尤以醉驾、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保险诈骗、倒卖药品等罪被判处缓刑、拘役等刑罚。

据了解,女性社区矫正人员在犯罪性质、监督管理方式、教育帮扶形式、心理适应和接受教育能力等方面都有不同特点。为了更好帮助这些“特殊女性”,润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部门有针对地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教育帮扶方式,对她们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消除重新犯罪因素等措施,帮助她们健康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进监区,延伸教育不断线

南山司法所的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判决时处于哺乳期被宣告进入社区矫正,一年后,她因哺乳期届满被收监执行。收监之后,因为孩子的监护抚养等问题家中产生了许多矛盾,监狱中的吴某得知后茶饭不思,改造态度极为消极。

监狱及时把信息反馈给润州区司法局,徐子强局长当即部署帮教事宜,矫正部门会同南山司法所多次上门做家属的协调工作,在落实好孩子抚养问题后,又带着家属、孩子来到吴某服刑的常州监狱女子分监区,进行面对面帮教。看到活泼可爱、健康成长的孩子,吴某鼓足了改造的信心,后来因表现良好获得了减刑被提前释放。

出狱那天,按照“必接必送”规定,区司法局派车派人带着家属将她接回家里。吴某回家后的第二天,就抱着孩子,与家人一起,来到司法所,她热泪盈眶地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致谢道:“是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我一定遵纪守法,积极矫正,迎接新的生活。”在后续的安置帮教的各种活动中,吴某每次都能跃积极参加,表现良好。

进家门,困难帮扶落实处

据了解,在这些女性矫正对象中,部分女性在生活上面临着各种现实困难。对此,润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及时上门排摸,登记造册。每逢传统节日,都要上门探望帮扶。今年3月5日,司法干部会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一同上门,对辖区内9名女性困难矫正人员给予实物救助。

63岁的女性矫正人员颜某,去年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由于身患尿毒症,她被法院裁定予以监外执行。颜某自身已丧失劳动能力,仅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维持生活,她有一个儿子,已经离异,也没有固定工作,仅靠街边摆摊做点小生意勉强度日,还拉扯着一个上小学的儿子。

润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在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病情复查时,了解到颜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后,立即根据相关帮扶政策,先后多次和润州区检察院协调。检察院方面也迅速反应,几经努力,最终为颜某申请了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解了颜某需要继续治疗的燃眉之急,令她感激不已。

进讲堂,教育帮扶入人心

为了更好地帮扶社区矫正对象,润州司法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邀请法院、检察院以及高校法学专业人士,针对矫正人员心理、社会生活、家庭教育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并针对女性违法犯罪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宣讲,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3月6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润州区司法局共同举办的“三八节”女性矫正对象帮扶教育会(见图 浦伍 沈湘伟 摄),在南山花鸟市场的区司法局公益活动中心举办,共有26名女性社区矫正人员接受了矫正教育。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邰玉妹庭长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我国《社区矫正法》和有关法规、司法解释,引用了亲手经办的大量审判案例,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要珍惜相对自由的矫正环境,遵规守纪,早日融入社会,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并深情地和在场的所有女性朋友互致节日快乐。

矫正对象们在座谈中纷纷表达了听讲后的心得体会,感谢政府对他们的挽救教育。矫正人员邢某说:“政府精心安排了这次教育活动,让我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特别是邰庭长的报告,让我们感到遵规守纪、服从改造的重要性,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解矫后,都要时刻绷紧守法这根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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