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2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有“法度”又有“温度”

本报讯(杨阳 张驰川)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近日,镇江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通知》,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履行行政职能的组织中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

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范围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各类文书。文书种类涵盖了行政指导文书、调查取证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文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履行通知书(催告书)、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不予行政给付决定书、不予行政奖励决定书、不予行政确认决定书、行政裁决决定书、行政征用决定书、不予行政备案决定书等。

此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引领,以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为着力点,将“说理”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达到提升行政执法的说服力与公信力,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以理服人的执法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的。

下一步,镇江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开展“优秀说理式执法文书评选”“汇编优秀案例”等活动,推动说理式执法文书在执法过程中普遍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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