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牛笑)“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贵单位项目评标标准里的第二部分不符合政府采购公平性原则,需要修改……”“我们这就改过来,感谢财政的同志冒雨过来给我们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我们平时注重业务工作,对政府采购很多政策都不了解,这下清楚了,以后一定规范采购活动……”这是近日发生在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政策上门”活动的一幕。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新区财政局严把政府采购预算关、程序关、公开关,多措并举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该局以“应采尽采”为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事前监管,抓实采购内容源头会商;强化事中监管,抓细采购平台信息管理;深化事后监管,抓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该局认真做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做到“应进必进,场外无交易”。做好重大应急事件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管控,严把资金来源和资产配备标准,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该局压实压紧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责任,督促主管预算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量因素。完善预留支出比例、需求标准管理等采购政策落实机制,体现政府采购对创新、绿色、中小企业等相关领域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