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敏 张驰川)“本想搏一搏,钻空子赚钱哪知道赔了夫人又折兵,真是悔不当初。”近日,经扬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家住南京江宁的王某,沉溺赌博多年,2022年世界杯期间,他又想搭便车赌几局,实现大赚一把,绝地反击。于是到处借钱进行网上赌球,没几天所借款项便泥牛入海,化为泡影,王某也欠下信用卡、同学、朋友共计200余万元的债务,每天各种催债电话响个不停。
面对这种窘境,王某忽然想起某天在路边看到过“代还信用卡”的小广告,于是他便沿着平时上下班的路开始四处寻找,终于在一条乡村道路边上找到了一辆挂着“代还信用卡”彩灯的轿车,他上前和车内的两名男子攀谈如何代还信用卡。
对方告知王某可以帮他代还当月信用卡卡债,但是需要使用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银行绑定的手机卡给他们走几天流水。尽管王某平时接触了不少反诈宣传,知道银行卡不可随意出借,但是想到能帮他缓一缓债务负担,甚至可以“截胡”对方的资金,于是决定再赌一把,给了对方500元押金后,把自己的6张信用卡、身份证、手机卡交给了对方。
一周后,正当王某在出租屋躲债时,公安机关找到了他,告知他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传唤,当王某看到自己所提供的银行卡内不仅有近300万元的电诈被骗资金,而且银行卡债务非但没有还清,还被对方透支了三千余元,这时候王某悔不当初,赌博心态终究把自己给套牢了。
检察官提醒市民,随着“断卡行动”的日益深入,犯罪分子从直接购买银行卡转变为编造各种谎言诱骗他人提供银行卡,如代还信用卡,刷流水帮助提升额度、协助办理银行贷款、帮助他人年底收款、避税等借口。但万变不离其宗,切莫贪图小便宜,向他人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否则极易被犯罪分子的圈套套牢而触碰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