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婕 林长远)去年以来,我市严格落实“苏政40条”和省市场监管局“助企纾困稳企强链12条措施”等相关精神,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有温度的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推行柔性执法,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为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并于近日公布了一批柔性执法典型案例。
“处罚不是目的,是管理的一种方法。”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责机制是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的有机融合,在法理之外兼顾情理,行政执法的价值绝非“为罚而罚”,而是要在惩戒违法行为的同时达到督促鼓励企业主动守法、提高管理水平的实际效果。
针对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困难,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公平的经营环境。丹徒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超市加盟店在销售自有商品使用违法广告案、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镇江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绝对化用语的广告案,彰显了执法温度,让企业在“有温度的执法”氛围中,获得容错纠错机会和改进空间,是柔性执法的良好体现,营造了更为优质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