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俊华 梅永生 林兰)近日,在京口区司法局的全程跟踪协调下,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精思锐”教育培训费用纠纷案件,在京口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了39名原告与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合同,确认“精思锐”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退还39名原告剩余课时培训费用共200余万元。
京口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总工会职工代表走进法庭旁听,听取了他们对庭审的意见和建议。另外,还邀请媒体记者全程跟踪,让司法阳光普照案件全过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办法官多次提及区司法局等部门在此案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未成年人校外培训维权撑起“法治之伞”,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2021年10月,由于受疫情、“双减”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精思锐”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微信单方面向学生、家长发送停课通知,明确不再履行教培合同,由此引发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家长们多方奔走,维护自身权益。
京口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江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赴区教育局了解情况。考虑涉案人员特殊、人数众多、金额较大、社会敏感度较高等情况,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京口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指派江天法律服务所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邵健为原告方提供法律援助。
邵健立即组建未成年人维权微信群,与学生家长多方交流,了解案情、收集证据。考虑学生、家长们与培训机构签订的是《高端辅导个性化方案》电子合同,如不能在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会造成案件证据灭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江苏衡浪律师事务所为该案《高端辅导个性化方案》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等进行证据保全见证。
考虑到疫情及人数众多等原因,京口区司法局多次跟区法院沟通协调,推动案件快审快判。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京口区法院以“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审理此案,从立案到判决,不但节省了审判资源,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诉累,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还了解到,2021年以来,京口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聚焦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多措并举回应群众关切,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务实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中心已累计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6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撑起“法治之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