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鹏飞 胡建伟)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水利局获“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近年来,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等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从“十二五”期末的265.58平方公里降至2021年底的154.5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95.98%,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工作成效显著。
规划体系更加健全。坚持规划先行,实现市、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和“十四五”专项规划全覆盖,科学指导和加快推动全市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充分发挥水利部门牵头作用,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市级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在联动审批、综合防治、联合监管等工作方面形成合力。防治成效不断提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因地制宜打造12个生态清洁小流域,总建成数量位列全省第二。监督管理持续强化。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推动联动审批,严格方案管理;规范开展在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验收备案管理,综合运用“天空地一体化”“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有效管控人为水土流失。
下一阶段,市水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新要求,继续加大力度,落实工作举措,不断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镇江水利现代化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