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高光治
本报记者 张驰川
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1月22日,市检察院举行“镇合意·检先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暨“护航经济发展保障法治营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典型案例3起。企业家代表参加发布会并交流发言。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9人,依法严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收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犯罪78人,为企业实际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为受侵害民企有效止损。现场发布了全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典型案例3起——张某重大责任事故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假冒注册商标合规案。
聚焦专项整改 助企管理升级
江苏某公司系规模以上实体民营经济,主营工程电气设备生产制造。2017年8月,该企业负责人冷某为增加公司进项抵扣,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支付开票费并通过资金走账回流的方式,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份,价税合计330万余元,税额47万余元。2018年8月10日,冷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补缴全部税款。
2021年6月,本案启动合规试点工作。2022年2月经合规整改,第三方组织确认该公司合规整改合格,扬中市检察院依法对某公司、冷某决定不起诉。该公司经合规整改,内控管理、市场接纳度和认可度获显著提升,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销售额达1.4亿余元,同比增长近40%。
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现场督导、听取汇报、飞行检查等方式渗入各环节整改,对第三方组织履职和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开展双重监督,依法严格把控合规案件办理进程。对第三方组织就涉案企业提出的整改意见,检察机关积极配合、督促引导企业全面落实、及时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宽缓处理的涉案企业,通过“回头看”方式,了解、协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检查企业合规制度运行情况,保障企业合规成果长效化。
引入合规监管人 助企业重获新生
2017年5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任某未经某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其经营的镇江新区某机械设备厂(个人独资企业),生产假冒的某品牌密封圈,并伪造《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销售给镇江某公司,销售数额170万余元。案发后,任某主动投案,赔偿某公司170万余元并取得谅解,另退出违法所得40万元。检察机关为涉案企业量身打造合规计划,采取坐班制、“嵌入式”监管,确保合规整改措施“真合身”“真对症”“真管用”。机械厂系小微企业,缺少专业管理人员,检察机关经协调市场监督部门,帮助机械厂聘请专业合规监管人。专业监管人帮助机械厂设置完善公司涉知识产权合同专人审核等多项制度,并提出将任某还经营的另一公司一并纳入合规范围。后二公司合规整改合格。2022年前三季度,两公司销售总收入1329万余元,同比增长213%。另一公司已申请注册商标。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任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提出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庭审中,检察官详细阐述了企业合规的开展情况、整改成效及企业发展前景。法院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定罪及量刑建议,并将合规成果写入判决书。这也是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成果被法院写入刑事判决书的案件。
全面排查隐患 助企安全生产
张某系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员工,2020年7月,张某在公司车间内操作手动液压机,将装有铁块的铁框放置在23号与29号两台立式钻床之间的工位上,铁框落位后一个支撑脚压在钻床输电线上,将输电线套管压破,导致工人李某在经过铁框时触电死亡。经事故调查认定,张某放置铁框将输电线压破,致使铁框带电,应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机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事故隐患。
丹阳市检察院在办理本案时,发现机电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依法向其告知企业合规的相关规定后,该公司自愿申请开展合规建设,经报批准。机电公司聘请安全评估机构入驻,为企业合规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机电公司投入整改经费50余万元,确定60项整改内容,消除了生产车间安全隐患30余处,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
为保证合规效果,除了从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抽取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指导涉案企业外,检察机关还从高校邀请企业合规知名学者参与合规论证,对合规工作提出建议。合规工作通过评估验收后,检察机关还建议机电公司参照本次合规模式,在其他下属公司自行开展合规,扩大合规效果,提升集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