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敬敬 谭艺婷)10月2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双减”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双减”工作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时间点明了,在基础教育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创新推动“双减”各项举措高效落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建议,在教育理念上坚持“五育”并举、立德树人;在教学质量上重点突出课堂教学、作业设计,继续优化课后服务、提升质效;在保障上着眼长远,确保师生有效减负;全面完成各项硬性要求,总结形成镇江实践经验。会议要求,加强学生体育和劳动教育,加快“双减”试点工作扩面提质,尽快全面有序推开。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统一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合力逐渐提升,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不断深入,工作成效日益明显。会议要求,提高认识,更富成效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用情服务,更具特色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防控风险,更高水平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规划建设茅山福道,全面推进茅山老区乡村振兴”重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将重要建议办理与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高水平谋划、高质量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议要求,加大统筹力度,形成推动合力;深化规划设计,完善提升总体方案设计水平;尽快推动实施,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增强老区人民群众获得感。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2022年专项评议会议筹备情况。会议认为,10个被评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评议,积极转变作风,有效解决问题,形成了一大批服务企业、推动经济的典型案例。会议要求,进一步细化会议流程,修改完善评议报告,科学组织询问和测评,确保评出实效、评出干劲。
会议听取了关于《镇江房屋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决定(草案)》准备情况,讨论了关于检查《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意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会议讨论了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意见,同意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卫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红娣、卜晓放,市政府党组成员徐申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敖成,二级巡视员张伟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