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运喜
本报记者 张驰川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近年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精心打造“丹心护绿”环境资源检察品牌,持续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多样性预防教育”生态检察模式,用力构筑“山、水、林、田”司法保护网,以检察自觉推进依法能动履职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
对于群众而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质朴的生活保障,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丹徒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把服务保障当地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检察机关讲政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2021年以来,该院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3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公益诉讼立案35件,以检察履职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
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该院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推动完善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该院牵头与公安丹徒分局,丹徒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城管局、司法局等行政单位会签《关于构建“丹心护绿”一体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组建执法司法协同联动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司法鉴定难、调查取证难、确定管辖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变“各自为战”为“共建共治”,构建“协同式、参与式、跟进式”生态保护大格局。
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既要依法监督,也要精准监督。为强化“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体制优势,该院整合内部资源,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丹心护绿”专业化办案团队,推进环境资源领域刑事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协调发展,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办案团队成立以来,严厉查办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相继部署开展了“保护‘地球之肺’,筑牢生态屏障”“推进十年禁捕,留住‘长江微笑’”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专项行动,深入参与辖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一项项举措落地,一件件案件办理,释放出对污染环境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在丹徒山水林田间留下了深深的检察足迹。
修复让大地“重披绿装”
“生态保护,不仅在打击,更重在治理。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我们将加大环境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张扬介绍说,依托刑事案件线索审查,努力扩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通过同步审查、同步监督、同步起诉等方式,做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同步修复受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让违法者为受损的公共利益“买单”。该院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追缴工作贯穿侦查、审查起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判全环节,对未积极退缴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15人,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300余万元。在办理赵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责令被告人赵某某在承担污染现场清理修复和生态损害赔偿金3.2万元基础上,通过参加社会服务的方式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通过办案,检察机关督促治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余公里,清除各类生活建筑垃圾3万余吨,推动增殖放流鱼苗2.6万余尾,复垦耕地、山地等100余亩,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效果。在办理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系列非法捕捞案件中,该院在保护区内专设检察监督联系点,并联合管理部门开展江豚巡护巡航340余公里。
多元化修复、社会化治理,激活生态环境保护一池春水。“这次被选聘为检察听证员倍感光荣,也深知责任重大。我一定加强学习,努力履职,为丹徒生态建设发展尽一份力。”今年8月,在该院组织召开的检察听证员聘任大会上,夏新芳代表受聘的15位听证员发言。在实践中,检察机关还大力发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检察环节,对生态受损或环境污染程度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丹徒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及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公益诉讼观察员等社会代表,监督出庭公诉、参与案件听证和开庭审理。
生态保护迈上新台阶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后半篇文章”。今年6月,在辖区某案发地,一场检察听证活动正在开展。该院结合办理的两起在长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以“公开听证+以案释法”的形式,围绕辖区禁渔区、禁渔期规定以及非法捕鱼的危害性、水生资源及环境修复要求等知识,对涉案人员进行实境警示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检察官还联合当地海事部门在长江流域世业段船舶集中停靠水域,集中开展“推进船舶污染防治 守护长江生态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为船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过往船只依法依规排放和处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等船舶污染物,筑牢船舶污染源头控制“滤网”。“‘沉浸式’教育,‘家门口’普法,近距离帮助群众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办案人员李群说。据了解,丹徒检察机关今年将打造“‘丹心护绿’生态修复基地”,更好地实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学,引领形成生态保护社会法治风尚。
该院“丹心护绿”环境资源检察相关工作做法先后7次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4次入选省级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丹心护绿”办案团队中1人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扬为“检察机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1人获评“全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2人入选全市检察机关青年拔尖人才库,4人获市级荣誉表彰。
当好看“家”人,护好丹徒生态“高颜值”。“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该院“丹心护绿”办案团队负责人周桂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