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仲萱 本报记者 翟进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一线、最接地气办案“单元”,处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端口”。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后一段时间,全市人民法庭将继续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努力将“小法庭”打造成执法办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司法为民、人才培养的“五位一体”大平台。
据介绍,全市现有人民法庭15家,直接服务的辖区达2856平方公里,辖区常住人口近243万。从辖区性质划分,城市法庭3家、城乡结合法庭2家、乡村法庭10家。今年1-8月,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10374件,审结7551件,法庭法官人均结案189件。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保障力度,突出体现在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服务基层取得新成效,服务群众树立新形象,创新作为实现新提升,初步形成 “一法庭一品牌”工作格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亚军表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事关平安镇江、法治镇江建设全局。接下来,全市法院系统将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将“小法庭”打造成“五位一体”的大平台。
在执法办案方面,全市人民法庭将加快审判节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推行在线审理机制,优化诉讼流程管理,提高司法效率。着力注重审判效果,强化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为行善者撑腰,让失德者失利,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注重发现和推荐在辖区具有较高声望、令人信服的基层干部、乡贤和普通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强化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和任职指导,提高有效参审、实质参审的能力和水平。
我市继续抓好人民法庭助力乡村振兴16项举措的落实,深化“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建设和“一法庭一品牌助乡村振兴”品牌创建,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人民法庭将继续服务乡村产业振兴,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富民产业发展壮大,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的保护力度,妥善办理农村“三权分置”纠纷案件,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
人民法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一个关键的环节就是要发挥好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作用。全市人民法庭将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深化“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做实源头减量工程、“三进”强基工程、多元增效工程,全面激活诉调对接资源力量,及时预测预防风险、排查梳理矛盾、化解调解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与此同时,健全类案信息反馈机制,就办案中发现的公共政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通过司法建议、专项报告、白皮书等形式向地方党委报告,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全市人民法庭将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抓手,以务实举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落实“请代表监督、让人民满意”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听看行评”四项活动,特别是“‘服务乡村振兴’法庭行”活动,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设置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村庄、企业、社区走访调研,广泛搜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生活状况和法治需求。全市法庭将大力推广“农忙法庭”“葡萄架法庭”“茶场法庭”等特色做法,深入村镇、社区、企业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人民法庭历来是法院人才培养的重要“摇篮”,全市法院将继续做好人民法庭干警选拔培养工作,加速优秀法治人才成长和青年法官、青年干部培养。配齐配强法庭队伍,把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选任为人民法庭庭长,既鼓励优秀青年干警到人民法庭锻炼,又倡导熟知地方情况、社会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坐阵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