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2日
第04版:综合·新区纵览

加强住宅物业管理“行动方案”施行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建设和谐宜居社区

本报讯(夏保华 方良龙)近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行动方案》经第5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公布实施。《行动方案》的出台,旨在顺应群众期盼,切实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和谐宜居社区建设。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为: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均提出要“有力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市住建局起草的《行动方案》是落实这一要求的操作性文件;已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比较笼统,需要进一步细化;近年来,住宅小区中的矛盾纠纷有逐年快速上升趋势,并呈现“三多一低”的现象,即小区内投诉多、诉讼多、警情多和群众满意度相对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迫在眉睫。

《行动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制订的工作目标提出,通过三年努力,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民主协商、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行动方案》提出,要推进业主自治组织建设,针对业主自治组织筹备难、开会难、履职难、换届难等问题,积极推动党建引领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力争到2024年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组建率达到70%以上。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到2024年居民小区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行动方案》还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加强行业诚信管理,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加大物业服务企业进退场管理,规范各方主体物业管理项目交接行为,做好交接过程中的矛盾调处工作,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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