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任博 谭艺婷)为进一步做好《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的意见征集和论证修改工作,9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房屋安全立法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卜晓放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10个部门,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等,围绕部门职责划分、房屋装饰装修、房屋安全鉴定、农村自建房管理、危房解危和相应法律责任设置等问题交流发言,对《条例(征求意见第三稿)》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建议。
卜晓放表示,房屋安全立法事关发展安全、民生利益、治理能力,各相关部门所提意见要言之有物,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实把握立法基本要求,既不重复上位法规定,又紧扣我市实际,重点明确属地、部门和房屋安全责任人等各方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当前房屋安全突出问题;要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听取、集中梳理、充分讨论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努力通过立法形成房屋安全的社会共识。